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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经济学40人论坛·2018”演讲 沈越:马克思的市民理论与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思考

沈越 CPEER 2024-01-13

沈越教授

在12月29日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召开的“中国政治经济学40人论坛·2018”上,北京师范大学沈越教授发表了题为《马克思的市民理论与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思考》的演讲,以下为速记稿整理的演讲内容。

首先我要谢谢复旦大学组织了这次论坛并给我提供了发言机会。我今天讲的题目是纯学术性的,它把我多年的研究和纪念改革开放40年联系起来。我准备讲五个问题。

一、问题的由来

今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也是改革开放40年,同时也是我研究这个课题40年。我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考入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在学习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时,对把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定性为“资产阶级法权”(Das bürgerliche Recht)产生了疑问,这与马克思设想的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存在矛盾:资产阶级法利应该是剥削无产阶级的权利,而马克思这里讲的明明是劳动者平等交换劳动的权利。抱着这个疑问我去查阅了《德汉词典》,词典中bürgerlich有两个基本义项:一是资产阶级的,一是市民的。为什么不译成市民的,而要译成资产阶级的呢?后来我又查阅了大量文献,发现将市民误读为资产阶级是后马克思主义中的一个系统性错误。

40年来,我以马恩德文文献为依据,按照一词一译原则来研读Bürger这类术语后发现:市民、市民经济、市民社会等概念是马克思从古典学者那里批判借鉴来表达商品(市场)经济关系的范畴。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市民经济就是商品经济,或者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概念是苏俄马克思主义把市民经济错误地翻译为资产阶级经济后,而创造出来的一个替代的词。商品经济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被误读的市民经济,但商品经济有见物不见人的拜物教特性。市民、市民经济、市民社会这些概念,与作为资本所有者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人格化的资产阶级(Bourgeoisie)之间有严格界限,不容混淆。在马克思德文原始文献中,市民的经济本性是商品所有者(市场主体),市民经济就是商品(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是指建立在商品(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   

把市民误为资产阶级,不单单是个翻译问题,而首先是由来已久的系统性的理论错误。早在“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之时,苏俄马克思主义的这个错误就进入了中国。这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消极影响极大,可概括为几下几点:   

第一,将原著中的Bürger这类术语选择性地一词两译为市民或资产阶级,这给苏俄马克思主义者按照自己意愿来阐释原马克思主义留下很大空间,也给可能的错误打开一道后门。如果按照一词一译原则,我们在马恩著作中文译本中所见到的资产阶级这个概念,有一半以上都应该翻译为市民。

第二,将马恩原著中的大量市民术语尤其是将市民等级(Bürgertum)这个集合名词误为资产阶级,使中产阶级这个重要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几近消失,从而导致了两点后果:一是模糊了资产阶级概念的历史性,把作为其前身的市民等级也当成资产阶级,把意义更宽泛的市民化(verbürgerlicht)等同于资产阶级化或资本主义化;二是把资本主义时代的中产阶级混同于甚至等同于资产阶级,这是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把作为中产等级的小生产者和知识分子划归资产阶级范畴之内,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来源。改革开放后,知识分子被视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种说法出发点是好的,矫枉过正也有必要,但话语却是苏俄式的。其实在马克思的话语体系中,知识分子既不是资产阶级,也不是工人阶级,而是中产阶级的一部分。

第三,将马克思商品(市场)经济社会意义上的市民经济、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Ökonomie od. Gesellschaft)误为资产阶级经济(社会),这是造成过去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把市民经济(社会)混同甚至等同于资本主义的理论来源,过去在理论上对商品(市场)经济的批判,在实践上对其加以限制甚至试图取消,其理论渊源都可追溯到这个所谓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上。   

第四,将德文原著中市民术语大量误译为资产阶级,还把马克思具有独立学术价值的市民经济社会理论搞得支离破碎,使我们至今没有完全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经济社会理论的真谛。附带指出,日本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市民社会学派,他们在思路上与我一样,主张把Bürger这类术语译成市民而不是资产阶级。他们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价值的工作,其探索和批评精神值得学习,并且让人们见到与苏俄马克思主义不一样的另一个“马克思”,当然这个学派也有不足,但这不是今天讨论的问题。

二、三大历史形态视野下的市民理论 

这部分涉及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马克思的市民理论跟我们讲的三大历史形态的演进模式联系在一起。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以个人独立自由为标准,把人类历史由低向高的演进划分为三个阶段:前市民(vorbürgerlich)社会、市民(bürgerlich)社会和后(nachbürgerlich)市民社会。由于原著中相关的市民术语被误为资产阶级的,尽管中国学者创造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三大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被误解的模式,但误读仍使人们至今对市民经济和市民社会缺乏正确的历史定位。

按照这一历史演化模式,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市民社会特殊的、具体的历史形式。如果说西方通过资本主义方式进入现代市民社会,那么中国就是通过改革开放以社会主义方式进入市民社会。我赞成孟捷教授的观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实际上同处于一个大的历史发展阶段,尽管目前二者在发展水平上尚存在差距。   

西方社会是在1500年大航海时代,在贸易全球化推动下开始由前市民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的,迄今已经500多年。中国则是从鸦片战争后开始转型的。但是,在最初的一百多年中这一转型并不理想,中国始终处于艰难探索之中,直到40年前改革开放,中国才探索到一条正确的现代化道路,市民化则是现代化道路制度基础。   

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核心是什么呢?它既不是作为身外之物的私有或公有,也不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市场或计划,亦不是带有拜物教特征的商品经济或产品经济,尽管它们都是市民经济的重要构件,但却是市民经济第二、第三个层面上的东西。   

市民经济核心内涵是在消除前市民社会形形色色人身依附关系的前提下,个人获得独立和自由的经济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普遍的社会联系。这种普遍联系的机制就是市场、市场机制。正是由于这种普遍联系的发展促进了分工、交换和创新,市民经济才发挥出了巨大的生产力。按照马克思100多年前的说法,它创造出了比以往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在这个问题上,苏俄马克思主义者的经济哲学观点也存在商榷之处:他们认为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以孤立个人为出发点(个人主义),而马克思主义是以社会人为出发点(集体主义)。这其实并不是马克思的思想,而是对他思想的误解。真实的马克思既强调个人又强调社会人,二者一个都不能少,市民经济中孤立的个人通过市场建立起来的普遍联系才是市民经济社会的真实写照。马克思超越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传统的两分思维,将“每个人的自由”和“一切人的自由”辩证统一起来,并将其作为终生追求的最高理想。

三、基于市民理论对改革开放的认识

按照马克思的上述思想,改革开放的核心要旨是给予个人更多的经济自由,这就解放了劳动力这种最活跃、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使市场开始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或决定性作用,中国才取得了40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这可以概括为“四大自由”:   

第一,放开价格管制,赋予个人交易自由。这使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得以发挥,短缺迅速消失,供给从不足转向过剩,需求约束型经济形成。   

第二,破除计划安排就业制度,赋予个人择业自由这使劳动者可以按照自认为最优选择来与物质生产要素结合。这使过去几乎无望解决的就业难题逐渐转变为招工难的劳动力短缺。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的计划生育制度也随之渐行渐远。现在中国人口不是太多,而可能是太少,尤其是青壮劳动力太少。计划生育从抑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将是大概率事件。

第三,改革过去只有政府才能开办企业的制度,赋予个人经营自由。这就使民营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从而形成了现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还须提及的是,这种经营自由还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制度基础,如果没有赋予中国人这种经营自由,就不会有马云、马化腾和任正非等一大批民营企业家。   

第四,废除过去画地为牢的管制制度,赋予个人迁徙自由。劳动者可以根据择业自由选择居住地,甚至走出国门。迁徙自由不仅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地图,还深刻地改变了中国数千年来的经济社会结构。没有这种自由,就没有中国方兴未艾的城市化,当然也没有农民的市民化(verbürgerlicht)。   

总之,改革开放通过赋予中国人民从未有过的独立和自由的经济地位,使新中国前30年积累起来的经济增长潜力,鸦片战争以来在积贫积弱下形成的自强精神,以及中华民族上千年来的勤劳、节俭、勤学习、善经营的传统美德,通过开放得以在全球更大范围中发挥作用,中国才取得了今天的经济成就。

四、市民理论与改革开放的历史意义

这部分讲在市民理论视域下的改革开放历史意义。改革开放的巨大历史意义在于它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历史,也改变了鸦片战争以来的历史,还从根本上改变了数千年来的中国历史。   

前30年中国模仿苏联通过计划模式的方式来推进现代化,尽管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上来讲是不成功的。中国还没有找到自1840年以来数代仁人志士一直在探寻的正确道路。直到40年前的改革开放,中国才算真正走上现代化的正确道路。大体来说,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遵循三条目标一致、但方式不同、效果迥异的现代化道路:

(一)把中国落后简单地归结为技不如人,中体西用的技术救国、器物救国道路。洋务运动就是在这种思维下起步的,其失败结局难以避免。当然,掌握技术很重要,尤其是核心,但它不是最根本的。

(二)洋务运动失败了以后,中国转向政治救国、革命救国的道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再到社会主义革命无不被打上通过政治变革来实现中国现代化的烙印。我们党尚未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仍不时以阶级斗争为纲,促生产还须以抓革命为前提,甚至搞经济建设也采用革命方式,如1958年的大跃进和文革结束后的洋跃进。

(三)1978年以来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改变中国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的经济基础,带动中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从而开辟了向现代化逐步演进的正确道路。40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不仅放弃了计划经济模式,而且彻底告别了数千年来的自然经济基础,方兴未艾的市民化(verbürgerlicht)已经并还在推动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与西方主流学者不一样,马克思在肯定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历史进步意义同时,更多地是以批判眼光来审视其历史局限性,剖析其内在不克服的弊端,如阶级矛盾、收入分配不平等、效率与公平的失衡、人异化为财富金钱等身外之物的奴隶等等,据此他认为人类社会从前市民社会演进到市民社会虽然蕴含着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市民社会仍然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暂时阶段,并以深邃的历史洞察力预言了取代它的将是新的市民社会,即“无产阶级的市民社会”(keine Klasse der 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原中文译本误译为“非市民社会阶级”)。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一理想表述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旧的市民社会(alt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原中文译本误译为“资产阶级旧社会”,由于误译,译者不得不把“旧的”与“资产阶级社会”的原顺序颠倒一下,否则就会产生把共产主义误解为新的资产阶级社会的错误)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在后来的《哥达纲领批判》说,只有在这时,人类“才能完全超出市民权利(原中文译本误译“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马克思在洞察到历史演进的基本走向时也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这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有异曲同工之处。正是基于这一科学认识,中国才纠正了前30年试图超越历史时代,一蹴而就的进入理想社会种种做法,才有了改革开放。

五、简短的结语

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是在冲破苏联计划模式桎梏下取得的,这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结合的典范。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经济学在理论上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在最基本的理论层面上,我们至今沿用的是形成于苏俄革命时期,教条化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苏俄马克思主义,其中有不少既不符合马克思本意,也不符合时代要求的东西。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误读也许可以算最为典型的一例。这也是我40年来一直坚持这项工作的初心,只谓耕耘,莫问收获!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朱德志   审校:李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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